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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天  路過民德國中校門前


看見他拉起紅布條 上面寫著


{本校獲民謠比賽第一名將代表全國參加比賽}


我心想~也太厲害了吧,要代表全國去參加比賽


阿翔哥  這時就跟我說


你看錯了吧!明明就是寫


{本校獲民謠比賽第一名將代表參加全國比賽}


真沒想到 相同的字,只不過是前、後排序不同


就有天攘之別的意思!


所謂的謠言和誤會 應該就是這樣來的!


相同的一句話,傳過十人,最後要表達的意思,很難和原創一樣


話若非從當事人口中說出的,肯定不用信,因為絕對會失真


也嚴禁任何人,自以為的當起代言人,有話當事人自已會說!


相同的話自已表達,和透過別人傳達的感受~絕對不同


好話可以一傳十,十傳百


不好聽的話,也無須替別人轉達!


想說當事人就會自已說!!!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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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波蜜果菜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